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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些資料,有關講述台電的一些歷史,
看到一則有關台灣從水力發電為主轉換成火力發電系統為主的歷史資料。

台灣在民國41年時,水力發電佔80%、火力發電佔20%,
在日治時期日本人曾經規劃大甲溪100萬瓦的開發計畫,
在民國50年大甲溪達見水庫計畫才正式定案。

因為水力發電有枯水期時發電不足的問題,慢慢的增加了火力發電的容量。

一開始台電比較傾向繼續延續日本人的供電計畫,繼續延續大甲溪水力發電。

但是在跟美國開發基金貸款時,美方認為興建達見大壩工程浩大、收益緩慢,
開發中國家應該先建設投資少而收益快的大型火力發電廠,
堅持要將貸款4000萬美金的82%興建林口火力發電廠,
最後於民國57年林口火力發電廠完工,貸款金額3300萬美金,
民國60年青山水力發電廠完工,63年德基水力發電廠完工,貸款金額700萬美金。

然後民國68年石油危機,石油從每桶3美金飆升到每桶40美金,火力發電的發電成本相對拉高許多。

如果當時能堅持將日本規劃的水力發電繼續下去,
或許台灣現在就不用這們多的火力發電系統,
可是現實是美國人要快速將貸款回收,火力是最快的能回收貸款的供電系統,
水力發電是最便宜的,急功近利的美國人卻等不了那麼久的回收期。

受至於人的情境真的很糟糕,過去如此,現在也是如此。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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